消防系统是每个单位正常生产、工作及生命安全的保证,根据公安部公通字[1996]21号《关于抓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的指示精神,消防设施必须定期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清除,确保能够正常运行,发挥其有效的安全预警功能,保障国家财产免受损失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国晋消防真诚希望通过共同的努力,使其有效地发挥作用。
按照相关规定:
1、对消防设施进行的维修检测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
2、对消防九大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通风-防排烟及排油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门及防火卷帘门)进行的维修检测工作;
1、客户联系后,两个工作日内上门进行问题检查。
2、维修合同签订后,24小时内到现场并开展维修工作。
3、一般故障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任务,较大故障维修,2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需更换设备,一周内完成更换。
4、维修任务完成后,立刻通知单位质检部门对工程维修部分进行检验,合格后提请业主验收并签署意见,维修负责人将国晋消防工程维修记录返回工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