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中,你是否见过 “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被列为隐患问题?不少人也会有疑问:每个灭火器设置点必须放 2 个以上吗?今天就来详细说说其中的规范要求,帮你理清误区。
国标规定:计算单元不少于 2 具,设置点无强制要求
根据国家标准 GB 55036-202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关于灭火器配置有明确条款:
● 10.0.2 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需根据被保护对象情况和最大保护距离确定,确保最不利点至少在 1 具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且最大保护距离、最低配置基准要与场所火灾危险等级匹配。
● 10.0.3 灭火器配置按 “计算单元” 计算,核心要求有两点:每个设置点的配置数量根据可燃物分布确定,所有设置点的灭火级别之和需满足计算单元的保护需求;
●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少于 2 具 (注意:是 “计算单元”,而非单个设置点)。
简单来说,像一个门脸房、一条走廊这样的 “计算单元”,只要整体配备不少于 2 具灭火器即可。至于单个设置点,国标并没有 “必须放 2 具以上” 的强制要求,有时候设置点放 1 具也是合规的。
特殊要求:公众聚集场所,每个设置点不少于 2 具
不过,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中,对灭火器设置有更细致的规定:
● 每个灭火器设置点配置的灭火器 不得少于 2 具,且不宜多于 5 具;
● 每具灭火器规格通常不低于 4kg,设置点距离最远保护对象一般不超过 15-20 米。
这里的 “公众聚集场所” 指面对公众开放、具有商业经营性质的室内场所,比如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车站候车室、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等。
总结:别再混淆概念,按场所性质规范配置
综上,“灭火器必须成组摆放” 是常见的概念混淆:
● 核心要求是 “一个计算单元不少于 2 具”,而非单个设置点;
● 公众聚集场所需严格遵守 “每个设置点 2-5 具”;
● 其他场所虽无强制,但从安全和检查角度,建议每个设置点放 2-5 具。
正确配置灭火器,既能符合规范要求,也能在火灾初起时发挥最大作用,为安全多添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