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在系统调试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呢?当然不仅需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文件,对系统部件的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检查,还应对灯具、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应急照明控制器等安装规范严格进行系统调试,而完整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系统调试准备四川国晋消防已经为您准备好,内容如下: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5 系统调试
5.2 调试准备
5.2.1 系统调试前,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对系统部件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进行查验,并按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对系统的线路进行检查。
5.2.2 集中控制型系统调试前,应对灯具、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进行地址设置及地址注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应急照明控制器配接的灯具、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进行地址编码,每一台灯具、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应对应一个独立的识别地址;
2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对其配接的灯具、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进行地址注册,并录入地址注释信息;
3 应按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填写系统部件设置情况记录。
5.2.3 集中控制型系统调试前,应对应急照明控制器进行控制逻辑编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照系统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系统自动应急启动、相关标志灯改变指示状态控制逻辑编程,并录入应急照明控制器中;
2 应按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填写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逻辑编程记录。
5.2.4 系统调试前,应具备下列技术文件:
1 系统图;
2 各防火分区、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的疏散指示方案和系统各工作模式设计文件;
3 系统部件的现行国家标准、使用说明书、平面布置图和设置情况记录;
4 系统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5.2.5 应对系统中的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进行单机通电检查。
附录D 系统部件现场设置情况、应急照明控制器联动控制编程记录
D.0.1 施工单位、调试单位技术人员应按表D.0.1的规定,逐一对每个系统部件填写设置情况记录,应急照明控制器采用字母、数字显示时,可以用字母、数字表示现场部件的设置部位信息,在控制器附近的明显部位应设有现场部件具体设置部位对照表
D.0.3 表D.0.1、表D.0.2中带有“☆”标的项目为可选项,当系统部件类型或部件不涉及该项内容时,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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