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规
消防设施的维修与消防维保内容要求有哪些?—四川国晋消防分享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12-30

消防设施需要做定期的消防维护检测,如果经检测有损坏或故障的需及时维修或更换,并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同时,企业单位需制定好相应的消防维保计划,由单位专业的消防维保人员执行,当然如企业自身无专业的消防维保人员也可在外聘请专业的消防维保单位进行相应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具体的维修保养要求与保养内容可查看以下四川国晋消防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内容。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维修、保养-700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8 维修

8.1 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的人员,应当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 业资格证书。
8.2 值班、巡查、检测、灭火演练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陣的,相关人员应填写《達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见表 B.1),并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8.3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期间,应采取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故障排除后应进行相应功能试验并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査确认。维修情况应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见表 B.1)。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B.1。

表 B.1 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表 B.1

9 保养

9.1 一般规定 

9.1.1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应制定计划.列明消防设施的名称、维护保养的内容和周期(见表 E.1)。
9.1.2 从事建筑消防设施保养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 级职业资格证书。
9.1.3 凡依法需要计量检定的建筑消防设施所用称重、测压、测流量等计量仪器仪表以及泄压阀、安全 阀等,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单位应储备一定数最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 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

9.1.4 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时,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见表 E.2)并进行相 应功能试验。

9.2 保养内容 

9.2.1 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淸洁、除锈、注润滑剂。
9.2.2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淸洗、标定;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应 每二年清洗、标定一次。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标定。火灾探测器、可燃气 体探测器的标定应由生产企业或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承担标定的单位应出具标定记录。
9.2.3 储存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的压力容器应按有关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定期进行试验、标识。
9.2.4 泡沫、干粉等灭火剂应按产品说明书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包括灭火性能在内的测试。
9.2.5 以蓄电池作为后备电源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蓄电池进行维护。
9.2.6 其他类型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9.2.7 对于使用周期超过产品说明书标识寿命的易损件、消防设备,以及经检査测试已不能正常使用 的火灾探测器、压力容器、灭火剂等产品设备应及时更换。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表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见表 E.1,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见表 E.2。

表 E.1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

表 E.1


表 E.2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

表 E.2

——

四川  国晋消防         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成都消防公司,公司拥有大批工程技术人员、生产施工管理人员和消防施工队伍。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等证书,可从事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消防设计、消防施工、消费检测、消费维护保养及安全评估等服务。四川国晋消防熟练掌握了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通风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电气 火灾监控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应急广播系统、钢结构防火涂料等多种施工工艺与技术,可为您提供专业的消防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编辑:

推荐资讯